芜湖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舒辅民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市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议,我代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汇报我市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2006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年初起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2007年10月9日,国务院第58号令公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6年12月1日,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2007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我市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7年3月9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了以洪建平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为按时启动和全面开展普查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组建污染源普查机构,全面启动前期工作。市环保局会同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建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局、统计局、农委等分别向环保、统计、农业等系统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抓紧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相关工作。普查办内设综合协调组、技术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和农业源调查组,其中农业源调查组设在市农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三县、四区人民政府也都相继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在县环保局和区分局设立了普查办公室,制定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完成重点污染源实地监测,开展业务培训。芜湖市环境监测站按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每季度一次的监测任务。同时,对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也按国家规范进行了监测,为核算重点污染源排污量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国家和省对普查的要求,我市各级普查办从环保系统、统计系统、乡镇、街道和重点排污企业共选聘普查指导员54名、普查员287名。市普查办选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30多人参加国家和省污染源普查培训,我市也举办了四期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对全市所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培训,建立了污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档案,对考试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发放了普查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开展污染源清查,弄清污染源底数。从去年10月份开始,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普查办对工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按国家规范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在清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核查,确定了列入国家污染源普查范围的工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375家,其中重点源814家,一般工业源1854家,生活源1704家(住宿餐饮业1001家,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588家,医院66家,独立燃烧设施4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普查办已通过管委会和各政府网站将普查对象向社会公示。
(四)启动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普查试点。现已制定《芜湖市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报纸、电视、广播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已经发放各类普查宣传手册500多本,宣传画4000余张。市普查办还制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意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根据各自污染源的特点也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污染源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提高了普查员的实战经验,检验了普查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即将开展的全面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们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部分县、区普查经费还没有很好落实。这次普查前期培训、普查表的印制、污染源监测等大部分费用已由国家、省和市承担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需支出的费用主要是部分普查员工作津贴、宣传经费、普查和数据输入所需的计算机、GPS定位仪等硬件设备。有些县、区至今还没有落实。
(二)污染源核查工作做得还不实。污染源清查是基础,要求普查人员根据统计、工商和税务等部门提供的名单,逐一上门核查,但是个别县、区没有履行上门核查这一程序。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008年元月4日上午,国务院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之后,省政府田维谦副省长对全省污染源普查也作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期完成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质量的核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要对本地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做到人员、经费、任务和责任落实,各项技术准备要到位。同时,要按普查技术规范再进行一次核查,确定本次普查的总体样本数量,确保普查对象不遗漏。
(二)加大宣传。按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市普查办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普查办要集中一段时间,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
(三)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普查员入户调查,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普查任务按范围、对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责任制。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在两个月内,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力争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工作。
(四)强化数据审核。为确保数据质量,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普查办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工作,要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从现场调查开始,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经过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等4个关口审查确认,才能进行数据录入。市普查办从环保系统抽调有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质量监控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普查表填报、数据审核和普查数据录入等质量进行核查。汇集的数据进行逐级随机抽样复核。普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或重新进行调查。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普查经费。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基本条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没有将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要追加预算,确保经费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各普查机构也要精打细算,用好普查经费。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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