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星通橡塑有限公司汽车注塑模具、涂装、塑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芜湖星通橡塑有限公司汽车注塑模具、涂装、塑料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芜湖星通橡塑有限公司汽车注塑模具、涂装、塑料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4000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2000KVA容量供电设施、14000m2的汽配联合厂房,注塑机及模具,非标半自动化表面处理线(大小各一), 办公和生活场所,动能供应设施、道路、仓库等基本设施。一期工程的建设目的主要为二期工程最终形成生产能力打好基础,二期工程总投资5375万,是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建设17413.3m2的汽配联合厂房,4000m2的综合楼等,全面完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最终形成年产60万套汽车保险杠及部分非标小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龙山隧道口,凤鸣湖北路与衡山路交叉口。

投资总额:1250万美元

环保投资额:45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

1.废气

①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②营运期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乙烯、丙烯腈、苯乙烯和涂装生产线产生的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该项目对注塑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拟采用加强车间内通风降低室内有机气体的浓度,涂装生产线中喷漆室采用文丘里水幕法处理,烘干室采用加热燃烧处理,届时该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②营运期

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涂装车间定期排放的漆雾捕集废水以及全厂生活污水。

漆雾捕集废水为喷漆室漆雾处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树指、颜料、有机溶剂和其他添加剂,排放量为3888t/a,每月排放一次,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拟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后排放。

工程投产后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的生活间及厂职工食堂、浴室、办公楼等,排放量为63.75t/d,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等,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

3.噪声

①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②营运期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各类机泵和风机,噪声源强在70~95dB(A),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产噪特点,分别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方式降噪。

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两种:第一种为一般废物,包括包装废料,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第二种为危险废物,主要为漆雾捕集环节产生的废漆渣。拟建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收集后定期送出厂外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厂区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拟建项目应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在污水处理站附近建设一座混凝土框架结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贮存危险废物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其三废排放的总量见表1。

表1 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单位:t/a

序号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1 生产废水 SS 5.83 5.56 0.27
CODCr 9.72 9.33 0.39
BOD5 1.94 1.86 0.078
生活污水 CODCr 4.90 3.27 1.63
NH3-N 0.49 0.25 0.24
2 有组织废气 漆雾 34.17 33.83 0.34
非甲烷总烃 379.76 149.38 230.38
二甲苯 14.58 4.74 9.84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10.52 0 10.52
二甲苯 0.2 0 0.2
氯乙烯 0.2 0 0.2
丙烯腈 0.3 0 0.3
苯乙烯 0.3 0 0.3
3 固废 一般废物 20 20 0
生活垃圾 64 64 0
废漆渣 70 70 0












(二)污染防治对策(见表2)

表2 污染物处理设施汇总表

项目名称 主要环保设施 投资

(万元)

效果 备注
废水

治理

工程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贮存池 40 达标排放 含土建、工艺设备与控制等部分
废水处理站 80  
一体化地埋式生化处理系统 5  
废气

治理

工程

喷漆室废气净化系统 150 达标排放 含送风净化、排气筒与循环水设施等系统等
烘干室废气燃烧装置 100 含烘干室废气净化系统等
涂装车间排风系统 20  
噪声

治理

工程

涂装车间风机隔声 2 厂界噪声达标  
空压站隔、消声处理 3  
循环水泵、房隔声 2  
固体

废弃物

控制

废料输送与打包系统 1 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存贮库房 2 含土建、存贮器具和消防装置等
绿化 绿地、树木 15    
环境

监测

系统

各种监测、分析仪器及设施 10    
合计   430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符合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涂装车间清洁生产可以达到国内较先进水平,采取相应的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报告书报批之前,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芜湖星通橡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龙山隧道口
   电话:13956026779(朱广学)
   传真:0553-2268030
   邮编:24100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芜湖星通橡塑有限公司

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8-5-17

 



©2001芜湖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