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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南陵县犀牛山铁矿6万吨/年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情况告知如下: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陵县戴汇镇北西约800m犀牛山~平顶山一带,行政隶属于南陵县工山镇管辖,矿区范围1.3193km2,开采深度由+75m~0m标高。设计开采规模为6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①矿山开采过程中,采掘作业面、凿岩爆破、矿石装载、道路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扬尘以及爆破烟气;②井下涌水、职工生活废水、废石堆场淋溶废水等;③爆破、生产设备及运输工具噪声;④废石、生活垃圾堆放;⑤矿区及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区土地占用、工业场地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等)。
对于矿山开采采用湿式作业,并在产尘点加强洒水、喷雾作业提高空气含水率,可控制粉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石堆场、运输道路、工业场地设计定期洒水,防治扬尘。生活废水进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土地复垦及周围农林灌溉,废石堆场淋溶废水、井下涌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控制采用消声、隔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开采废石部分用于矿区建设及综合利用,部分排入废石堆场堆置,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污染控制,评价建议尽快开展井下充填工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处置;矿区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及绿化,工业场地、废石堆场、运矿道路周边采取植被覆盖、设置挡土墙、截洪沟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资源规划,也符合工山镇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工程建设条件可行,当地大多数公众对该项目也持赞成态度。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逐一落实评价中设计及评价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就能使该项目的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不改变现有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南陵县犀牛山铁矿6万吨/年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08年3月24日至2008年4月3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和居民,本县及本乡各机关、团体、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陵县犀牛山铁矿
联 系 人: 杨树田
联系电话:13855649070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联 系 人: 白工
联系电话:0555-2404638 传真:0555-2404542
电子邮件:baihliang@126.com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于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南陵县犀牛山铁矿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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