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天安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纳米、有机硅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由芜湖市天安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投资总额4854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4654万元,其中土建1200万元,设备2100万元,安装192万元,环保投资10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位于安徽繁昌工业园区,占地面积45亩(29997.8m2),其中总建筑面积19834.3m2,建筑基底面积9820m2,绿化面积5339.6m2,预计本项目投产后规模可达年产500吨超分支纳米材料、年产2000吨溶胶型纳米材料、年产300吨纳米材料复配、年产600吨有机硅材料。预计投产日期为2008年9月。

  1.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包括食堂产生的油烟、锅炉产生的废气、清洗设备产生的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设备产生的噪声(如软水装置、蒸馏釜、匀质机、冷冻机组、切片机、冷却塔、匀浆机、锅炉、变压器等)、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过程中的絮状固体废物等。

  1.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横山河。

②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如烟法、SO2、油烟等)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对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减震处理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一般工业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①产业政策:本项目主要生产环保纳米、有机硅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②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安徽繁昌工业园,符合当地规划。

③环境现状:大气主要污染因子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噪声达到3类区的标准。项目区域内主要水体-横山河基本满足Ⅳ类水体的标准。

④清洁生产:本项目可以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横山河;废气经排气筒排入室外,可达标排放;噪声经消声、减震处理后可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⑥预测:通过对废水、废气进行预测,污染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⑦风险评价:企业对做好事故应急预案,以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⑧公从参与:对项目周围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无人持反对意见。

  1.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后一周内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如何减少本项目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
  3. 本项目营运期,如何落实应急预案?

  1.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问卷调查

  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6月15日-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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