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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对芜湖荣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芜湖荣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芜湖荣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原繁昌县孙村镇龙华水泥厂(该企业已关闭)计划建设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其主要产品为42.5级普硅水泥。拟建项目占地约100000m2。总投资9100万元,新建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预计年销售收入33600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营运期,生产中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废水:
产生中废水主要为设备的冷却水,但这些冷却水经冷却后,全部进入循环系统循环使用,拟建工程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
拟建工程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其主要产生于:原料的破碎、熟料粉磨、原料和半成品输送、包装等工序。粉尘的产生浓度在20-30g/Nm3之间。
3、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泥磨、破碎机、风机、空压机等,其声压级在85-105dB(A)之间。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各产尘环节的除尘设备除尘下来的粉尘,产生量为31528.44t/a,
(四)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1)无组织排放
粉尘是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本工程拟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粉尘的产生环节,选择本行业中目前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其可减少粉尘跑、冒现象;料输送采用斜槽和提升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对胶带机输送的物料尽量降低落差,加强密闭,减少粉尘外逸;粉状物料储存采用密闭圆库;厂内物料装卸、倒运及物料的露天堆场采用喷水增湿措施减少扬尘。
2)有组织排放
设计中对各产尘点的粉尘都进行了控制,拟建项目将配置与其特点相适应的收尘器共20台,保证除尘效率在≥99.85%以上,排放浓度≤30mg/Nm3。废气再经相应的排气筒外排。如水泥磨除尘器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m,其它除尘器配置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合计本项目废气量为383200Nm3/h,粉尘产生总量为31560t/a,达标排放量为31.56t/a。经过治理,粉尘排放的削减量为31528.44t/a。
经采取防治对策后,拟建工程生产线各有组织排尘点排放浓度及相应的吨产品粉尘排放量均符合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放限值要求。(其粉尘排放浓度≤30mg/Nm3,单位产品排放量<0.024kg/t)。各排放点的排气筒高度均符合GB4915-2004《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最低高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拟建工程设备的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其它工序无废水产生。
3、噪声
噪声是水泥粉磨站仅次于粉尘的污染因子,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是水泥磨、破碎机、空压机等。噪声控制措施是:
首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采用大型基础来减少磨机的振动噪声,并安装减振材料减小振动,建议空压机选用进口螺杆式无油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也选用低噪声类型。
再对声源采取控制措施:如采取隔声机房、消声器、吸声措施、隔声处理、弹性耦合等措施。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届时设备的运行噪声达到厂界时,可达标排放。
4)固废
水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点的粉尘经除尘设备收集下来后,全部作为产品出售,不外排;废弃的包装袋等送废品公司回收。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鼓励类中有关新建水泥粉磨站的产业政策是:10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本项目为年产140万吨的大型水泥粉磨站,属于鼓励类。根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50号令)第三章产业技术政策中第七条规定:“鼓励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小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新建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50号令)中的相关规定,符合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所以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发展壮大水泥行业,还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等,具有社会和经济多方面的综合效益。符合“节能减排、上大改小”的环保政策,是本项目属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营运期,
拟建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2008.8.1-2008.8.10),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芜湖荣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原繁昌县孙村镇龙华水泥厂)
邮编:241200
电话:13155329039
联系人:胡经理
环评单位: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芜湖市春安路34号七楼
邮编:241000
电话:0553-3871601,
电子信箱:shiyongjin0219@163.com
联系人:史永进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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