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开采能力15万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编制该矿开采能力15万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我院已经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内容。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和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

建设地点:繁昌县荻港镇境内

联系人:汪俊

联系电话:13855388888 1333553333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2112号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9号

联系人:程一松

联系电话(传真):0555-2404635

电子信箱:chengyisong0726@163.com

 2007-10-15

 

【附件一】: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开采能力15万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版)

【附件二】: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一】

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

开采能力15万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书简本)










中 钢 集 团 马 鞍 山 矿 山 研 究 院

SINOSTEEL MAANSHAN INSTITUTE OF MINING RESEARCH

国环评乙字第2112号

二〇〇七年十月


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目的与基本原则

1.1.1 评价目的

1.1.2 基本原则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2 地方有关法规及规划

1.2.3 技术资料及其它

1.3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3.1 评价等级

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工作等级为三级。

⑵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工作等级为三级。

⑶ 声环境评价等级:工作等级为三级。

⑷ 固体废物:简要分析。

⑸ 生态环境:工作等级为三级。

1.3.2 评价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详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现状调查 以露天采场为中心,年主导风向为主轴,4km范围
影响预测 以露天采场为中心,年主导风向为主轴,4km范围
地表水环境 现状调查 杨湾山河;钳山水库
影响预测 杨湾山河;钳山水库
声环境 现状调查 厂界及200m范围内关心点
影响预测 厂界及200m范围关心点
生态环境 现状调查 整个矿区范围
影响预测 整个矿区范围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⑴ 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⑵ 地表水

拟建项目周围主要水体为杨湾山河、钳山水库。杨湾山河、钳山水库水域功能分类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⑶ 地下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

⑷ 声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区标准。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 废气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⑵ 废水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

⑶ 噪声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有关规定。

⑷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等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5 评价重点

根据矿山的开发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恢复等,同时兼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公众参与等。

1.6 评价时段

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时段可分为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主要评价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兼顾施工期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1.7 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确定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官冲、柯村、强胜村、丁村、大喻村、乔村、杨湾山河、钳山水库(孙村镇饮用水源)等。区域内没有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第二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2.1.1 基本情况

⑴ 地理位置及交通

矿区位于繁昌县荻港镇境内,行政隶属繁昌县荻港镇管辖,东距繁昌县城10km,西距荻港镇8.0km。

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年开采能力15万吨铁矿开采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

项目名称:新建(B0810铁矿采选业)。

⑶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服务年限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开采铁矿石原矿15万t/a。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为11年,其中含基建期1年。

⑷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3104.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自筹。拟建项目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6.44%。

2.1.2 项目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地下开采工程、露天开采工程)、辅助工程(工业场地、废石场)、储运工程(内部运输、外部运输)、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气、通风)、环保工程(井下防尘、露天采场防尘、生产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等组成。

2.1.3 项目组成及总平面布置

⑴ 项目组成

拟建项目主要由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组成。总图设计原则遵守国家的有关规程、规定、条例、标准,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力求运输线路短捷,土方量少,利于施工,方便管理。

⑵ 总平面布置

工业场地位于矿区西南侧,工业场地内设矿山办公室、材料库、机修、停车场等。废石场位于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附近。运输道路依山而建。

2.2 工程分析

2.2.1 资源状况

2.2.2 采矿工程

2.2.2.1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2.2.2.2 资源储量

2.2.2.3 设计利用储量

设计矿山利用矿石资源为1442027.74t,不利用量73922.51t,资源利用率为95.12%。其中,Ⅰ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100673.10t,不利用量57184.36t,资源利用率为95.06%;Ⅱ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71854.39t,不利用量9292.22t,资源利用率为94.87%。Ⅲ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69500.25t,不利用量7445.93t,资源利用率为95.79%。

2.2.2.4 设计开采范围

2.2.2.5 矿床开采方式

根据矿体赋存条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设计Ⅰ号矿体采用地下方式开采,Ⅱ、Ⅲ号矿体采用露天方式开采。

2.2.2.6 露天开采

⑴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采原矿5万t/a。

⑵ 采矿方法

新水平准备在矿体上盘固定坑线连接平台处开沟,形成开采工作面,然后形成采区,横向推进,侧向装车,单台阶作业,逐台阶从上至下开采。

⑶ 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开采工艺,Ⅱ号矿体的采场由西南向北东方向推进,Ⅲ号矿体的采场由南向北方向推进,根据采场开采的特点要求,露天采场采用公路运输系统开拓,采用固定坑线。

矿石、岩石采用1m3反铲装入10t汽车,矿石采用汽车外运,岩石堆放在采场附近的排土场内。

2.2.2.7 地下开采

⑴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采原矿10万t/a。

⑵ 开拓运输方案

Ⅰ号矿体选择平硐开拓方案,其中+220m以上水平采用平硐开拓,+170m水平采用盲斜井接力开拓。

按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选择+320m标高为首采中段,设计中段高度为50m,井下共分为四个中段,即+320m、+270m、+220m、+170m。

⑶ 采矿方法

① 凿岩

设计选用YT-24型凿岩机凿岩,凿岩炮孔直径38~40mm,凿岩深度2.0~2.5m,凿岩工效40m/台·班。

② 爆破

采场爆破使用2#岩石炸药,有水时使用乳胶炸药,人工装药,采用火雷管加导爆管方式起爆。爆破工作安排在班末进行,爆破结束后即进行通风。

③ 清场

爆破结束经过30分钟通风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采场,先排除顶板浮石,洒水降尘,检查不安全的地方,对不稳固的地方进行处理和支护,遇到岩石破碎时在顶底板之间用圆木进行支护,然后平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的工作。

④ 出矿

每次爆破后,在矿房下部的出矿平巷内由放矿漏斗直接将部分矿石放入矿车,放出量约为每次爆破量的1/3,以便给下次凿岩留出足够的空间,放矿后的空顶距不得超过2m,要求每个漏斗均匀放矿,剩下的矿石留在矿房内,作为矿石垫层,当矿房回采结束后,再大量放出。

2.2.3 公用工程

2.2.3.1 给排水

⑴ 给水

生产用水主要利用矿山井下涌水,生活用水主要为自来水,矿井用水的产生量为720m3/d。拟建项目总用水量为135m3/d,其中生产用水量为120m3/d,生活用水量为25m3/d,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量为15m3/d。

⑵ 排水

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纳污水体为杨湾山河。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的排放量为605m3/d。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20m3/d,全部作为露天采场及绿化的喷洒用水,不外排。

2.2.4 污染源分析

2.2.4.1 废气污染源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风井排放的污风、露天采场产生的粉尘等。

⑴ 风井污风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源于矿石爆破,矿石爆破时粉尘产生量较小(0.67kg/h),具有间歇性排放的特征。经通风系统的大量新鲜空气(40m3/s)稀释后,排放浓度将很低(平均4.65mg/m3)。

爆炸硝烟的主要成分是NO2,来源于炸药爆炸过程,根据用量计算,NO2产生量为0.16kg/h,平均排放浓度为1.11mg/m3。

⑵ 露天采场粉尘

采场主要产尘设备有反铲、矿用汽车等。各设备粉尘产生强度随作业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正常情况下,采场各设备粉尘污染源的产生情况详见表2-11。

表2-11 采场主要污染源的粉尘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作业台数(台) 单机源强(mg/s) 产生量(t/a) 治理措施 除尘效果(%) 排放量(t/a)
1 反铲 4 120 12.44 洒水抑尘 80% 2.49
2 矿用汽车 15 300 116.64 洒水抑尘 80% 23.33
合 计     129.08     25.82

2.2.4.2 废水污染源

拟建项目正常情况下废水污染源主要有矿井涌水、生活污水两部分。暴雨时,废水污染源还有废石场淋溶水。

⑴ 井下涌水

根据官冲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可知,矿井涌水量为720m3/d。矿井涌水中,除SS指标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拟建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拟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纳污水体为杨湾山河,杜绝排入钳山水库。

⑵ 废石场淋溶水

废石场年淋溶水产生量按多年平均降水量计算,繁昌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288.7mm,则经计算废石场年淋溶水产生量为773.22m3。

废石场淋溶水中除SS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的要求。

拟建项目无降水天气情况下,不产生淋溶水。降雨时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石场下游1500m处为钳山水库,钳山水库为孙村居民饮用水源地,本项目废石场淋溶水不能排入钳山水库。

本评价建议,本项目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必须采取收集池全部收集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条排水沟,从而避开钳山水库,使淋溶水直接进入下游的引水渠,最终通过荻港河进入长江。

⑶ 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共100人,生活用水量按250L/天人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7500m3/a。污水排放系数按0.80考虑,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0m3/a。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350mg/L、40mg/L,产生量分别为1.800t/a、2.100t/a、0.240t/a。

2.2.4.3 噪声污染源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有井下噪声源、地面噪声源。

⑴ 井下噪声源

井下噪声源主要有凿岩机、电耙、提升机、泵、矿车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85~105dB(A)。这部分噪声源位于井下,对地面周围声学环境及关心点不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本评价不考虑井下噪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

⑵ 地面噪声源

地面噪声源主要有反铲、矿用汽车、风机、泵类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90~105dB(A)。

2.2.4.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33640t/a、7.5t/a。

2.2.4.5 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环境污染、地表植被景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方向发生改变。

⑴ 环境污染:矿山建设运营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排放将会影响周围的环境质量。

⑵ 植被与景观:拟建项目的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的建设将破坏工程所在地的地表植被,原有的植被景观将不复存在,形成的景观与周围景观不协调。

⑶ 地形地貌:废石的堆放、工业场地及矿区道路的建设将改变局部地形地貌。

⑷ 土地利用:拟建项目的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将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和方向,所占土地主要为山林地。

2.2.5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2.2.5.1 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 风井污风

井下采矿作业产尘工序有:凿岩、爆破、矿岩的装卸、运输等。为抑制和减少采矿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②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③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⑵ 采场粉尘

拟对露天采场主要产尘设备反铲、矿用汽车等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等综合控制措施,抑制粉尘的产生量。

2.2.5.2 废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 井下涌水

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纳污水体为杨湾山河。

⑵ 废石场淋溶水

根据废石场淋溶水水质分析结果可知,废石场淋溶水中除SS外,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暴雨时,拟建项目废石场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拟经收集后,经沉淀净化处理后达标外排,纳污水体为下游荻港河,最终进入长江。

⑶ 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0m3/a,主要污染物SS、COD、NH3-N的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350mg/L、40mg/L。

由于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较小,拟将生活污水作为露天采场的喷洒用水及绿化用水。因此,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不外排。

2.2.5.3 噪声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针对地面噪声源拟采取的控制措施是: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2.2.5.4 固体废物拟采取的处理与处置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理与处置措施情况详见表2-15。

表2-15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及处理与处置措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工序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处理与处置措施
1 采矿工序 采矿废石 33640 暂堆置于废石场,最终全部回填采空区
2 职工 生活垃圾 7.5 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2.2.5.5 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

⑴ 工业场地周围

工业场地应搞好绿化带、道路和绿化景观设计施工,重点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拟选择多层复合结构功能林的绿化体系,乔、灌、草结合,可实施混种和复合种植方式,布置绿化防护带,并注重视觉效果。

⑵ 露天采矿区

在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应进行必要的控制与保护,逐步建立绿化防护和修复带,改善小气候,维护稳定的生态系统。关键的是开采过程中应对未开采台段的植被进行保留,同时加强矿山道路及边坡的绿化恢复。

⑶ 废石场

废石场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废石堆放进度,进行覆土和绿化,不能等矿山服务期满后再着手绿化。在绿化过程中,可先种草固土,种耐贫瘠、耐旱、成活率高、生长快的紫荆、刺槐、侧柏、马尾松等树种,以减少雨水侵蚀。

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5.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本次评价在官村、丁村、乔村设三个大气监测点,以调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

5.1.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结果可知,官村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020、0.640、0.475,丁村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023、0.653、0.392,乔村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023、0.660、0.392。现状监测点位的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果可知,官村、丁村、乔村的NO2小时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279、0.238、0.229。各监测点位NO2的小时浓度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本评价拟对下游纳污水体杨湾山河、钳山水库进行水质现状监测。杨湾山河水质现状监测共布置三个监测断面,分别为1#杨湾山河上游、2#杨湾山河中游、3#杨湾山河下游。钳山水库水质现状监测共布置三个监测断面,分别为4#钳山水库上游、5#钳山水库中游、6#钳山水库下游。

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由评价结果可知,杨湾山河的pH、CODMn、氨氮、硫化物、六价铬、石油类、溶解氧的最大单因子指数分别为0.18、0.68、0.51、5.75、0.60、3.00、0.74。因此,可以看出杨湾山河水质的硫化物、石油类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4.75、2.00,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钳山水库pH、CODMn、氨氮、硫化物、六价铬、石油类、溶解氧的最大单因子指数分别为0.45、0.70、0.25、6.00、0.70、2.40、0.83。因此,钳山水库水质的硫化物、石油类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5.00、1.40,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通过对监测结果和标准值的比较可以看出,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说明监测区域地下水质量尚好。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关心点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夜间50 dB)要求;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夜间50 dB)要求。

5.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拟建矿区未见到珍稀濒危植物和需要保护的动物种类。

通过专家咨询得出权重,结合实地踏勘获取资料经标准化处理代入上式,计算出矿区综合环境质量距离为PW,N=0.75。说明拟建矿区环境质量与理想状态差距约为属中间层次级。与理想状况差距有随时间演化逐渐拉大趋势,生态恢复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1.4 采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⑴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为pM10。

⑵ 污染源参数

⑶ 预测模式

用简化为点源的面源模式——等效点源法计算地面pM10的浓度,即假设一个虚拟点源与面源等效,在点源公式中增加一个初始的扩散参数,以模拟面源的扩散。

⑷ 预测结果

在年平均风速条件下,不利风向不同稳定度时,露天采场对官村的pM10预测值为0.0006~0.0007mg/m3,贡献值占标准的0.40~0.47%;对丁村的pM10预测值为0.0002~0.0003mg/m3,贡献值占标准的0.13~0.20%;对乔村的pM10预测值为0.0009~0.0011mg/m3,贡献值占标准的0.60~0.73%。

经预测,官村、丁村、乔村的pM10的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0.15mg/m3)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相对较小。

6.1.5 风井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源于矿石爆破,矿石爆破时粉尘产生量较小(0.67kg/h),具有间歇性排放的特征,经通风系统的大量新鲜空气(40m3/s)稀释后,排放浓度将很低(4.65mg/m3),排入环境空气后经进一步稀释扩散,造成的贡献浓度将极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

爆炸硝烟的主要成分是NO2,来源于炸药爆炸过程,根据用量计算,NO2产生量为0.16kg/h,平均排放浓度为1.11mg/m3。在年平均风速和大气稳定度为中性条件下,NO2经风井排放后造成的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为0.001mg/m3,远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因此,爆炸硝烟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2.1 正常情况下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⑴ 废水污染源

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污染源为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其余达标排放,纳污水体为杨湾山河,正常排水量约为181500m3/a。

⑵ 预测因子及源强

根据项目污染源分析及排污特点,选择Cu、Zn为预测因子。

⑶ 预测时段

拟建项目的纳污水体为杨湾山河。由于该河道未设水文站,因此本评价以现状监测时的同步观测资料(流速0.233m/s,流量2.1m3/s,河宽取平均值20m,水深3.3m)作为预测分析水文参数。

⑷ 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的有关规定,Cu、Zn属于持久性污染物,预测模式选用河流完全混合模式。

⑸ 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矿井涌水中的污染物指标,其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又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矿井涌水的外排,其对纳污水体杨湾山河的水质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杨湾山河目前的水体功能。

6.2.2 废石场淋溶水外排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无降水天气情况下,不产生淋溶水。降雨时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石场下游1500m处为钳山水库,钳山水库为孙村居民饮用水源地,本项目废石场淋溶水不能排入钳山水库。

本评价建议,本项目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必须采取收集池全部收集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条排水沟,从而避开钳山水库,使淋溶水直接进入下游的引水渠,最终通过荻港河进入长江。

废石场淋溶水经处理后的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和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排入纳污水体荻港河前,将被上游来水稀释233.3倍,其水中主要污染物pH、SS、Cu、Zn、As、Pb和Cd等浓度将大大降低。又淋溶水水质指标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废石场淋溶水的外排,其对纳污水体荻港河的水质影响将很小,不会影响纳污水体目前的水体功能。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6.3.1 矿区水文地质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6.3.2 地下水储量影响分析

由于矿体出露标高较高,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量较小。随着井下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涌水的排出,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不是很明显,对矿区周边农灌用水等的影响较小。

6.3.3 地下水水质影响分析

⑴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

⑵ 废水排放对地下水质影响分析

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进入地表水体,再通过河流的自净、稀释、扩散等作用后,主要污染物COD、NH3-N、微量的重金属等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程度较小。河流入渗补给地下水的过程中,污染物还要受到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等,使到达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量减少。因此,外排废水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将很小。

⑶ 废石场淋溶水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废石经雨水淋洗后部分物质溶解,并随着雨水渗流进入土壤或地下水体中,从而可能造成对土壤及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矿石被淋溶的物质成分及大气降水和雨水酸碱度等因素。根据类比分析桃冲铁矿废石做的浸出毒性试验结果可知,各有害因子浸出浓度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值。因此,废石淋溶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6.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4.2 主要噪声源及源强

地面噪声源主要有反铲、矿用汽车、风机、泵类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90~105dB(A)。

6.4.3 预测模式

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推荐的半自由声场点声源衰减模式。

6.4.4 预测结果及分析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关心点(1#官村、2#柯村、3#强胜村、4#丁村、5#大喻村、6#乔村)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厂界(7#厂界东、8#厂界南、9#厂界南、10#厂界西、11#厂界北、12#厂界北)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6.5.1 固体废物的产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33640t/a、7.5t/a。

6.5.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

对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标准值,废石中各项目浸出试验结果均未超过标准值要求,因此判断采矿废石不属于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可以判断,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5.3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⑴ 采矿废石

拟建项目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石,暂置于废石场,最终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和露天采场内。根据固废浸出毒性试验结果,本项目采矿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废石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同时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⑵ 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6.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⑴ 废石场环境影响分析

废石场的环境影响主要是降雨条件下淋溶水排放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根据类比分析桃冲铁矿废石的浸出毒性试验结果表明,各有害因子浸出浓度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值。

因此,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废石淋溶水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⑵ 生活垃圾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区。生活垃圾成份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两大类,有机物主要是果皮、蔬菜等厨余物、碎纸、塑料等;无机物垃圾主要是灰渣、玻璃、陶瓷、金属等。生活垃圾如随意堆放,对周围地表水体、地下水、空气产生严重的影响。如按照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拟在生活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可基本得到解决。

6.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6.2.1 矿山开发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破坏土地资源和植被资源、开采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等。

⑴ 破坏土地资源和植被资源

矿山开采过程中露天采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废石场等,都不可避免地破坏土地资源和植被资源,改变区域的地形地貌。

⑵ 水土流失

露天采场的开采,矿区运输道路、工业场地等的修建,废石场的使用等,均会对原有的土壤环境产生扰动和破坏,将加剧区域的水土流失。

随着水土流失的加剧,富含有机质的土壤表层将逐渐变薄,土壤的有机质含量随土壤表层腐殖质在淋溶的影响下流失而降低。当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降低到不足以提供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时,植被将发生退化,矿区的生态系统也将随之退化。

6.6.2.2 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⑴ 废气及粉尘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风井排放的污风、露天采场产生的粉尘、道路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的排放可能会掩盖绿色植物叶片的气孔,从而影响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的强度,但在雨后又可基本恢复正常,又拟建项目经综合治理措施后,颗粒物的产生量相对较小,故颗粒物不会对生态系统产生明显的危害。

⑵ 废水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涌水、露天采场废水、废石场淋溶水等,主要污染物为pH、SS、重金属等。外排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外排,其水质指标能够满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⑶ 剥离废石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内,最终全部作为露天采场的复垦表土或回填于井下采空区。但剥离废石在堆存的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将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6.6.2.3 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⑴ 矿区景观现状分析

从现场实地调查,拟建矿区各景观要素主要为山林地、耕地、农村居民点、道路、沟渠等人工干扰的景观。山林地是矿区景观的基质,乡村道路及排灌沟渠形成了各种廊道,农村居民点作为矿区景观的主要斑块较为均匀的分布于基质中。

现有景观的异质性主要表现为二维平面的空间异质性,基质、斑块与廊道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从生态系统的性质来看,现有景观主要由两类生态系统组成,一是只能维持简单营养结构的自然生态系统,二是以人类为主体的以农业为主的人工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为现有生态系统的主流。

⑵ 矿区景观变化趋势分析

采矿活动将彻底改变矿区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原有的景观格局将不复存在,尤其是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废石场等的建设,与周围景观极不协调,视觉效果较差,矿区景观的总体异质性有所提高。

6.6.2.4 矿区自然体系生产能力分析

当评价区内植被有较强生产能力时,可以为受到干扰的自然体系提供修补能力,有利于生态平衡。当人类活动大量占有植被面积,过度干扰植被的修补能力,自然体系就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平衡,由平均生产力较高的自然体系衰退到生产能力较低的自然体系。

拟建的官冲铁矿为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项目,矿区总占地面积为1.3km2,植被恢复周期长、难度大。通过对现有植被的统计调查,拟采用以下三种指数对本区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状况作一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⑴、⑵、⑶生物生产能力指数讨论,拟建矿区所在地的植被生产能力属中等水平。采矿活动将加剧该区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从实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这种趋势已经出现。开采活动对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不加以保护和恢复,将会加剧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矿区生态经济功能的协调发展不仅取决于其经济功能的强弱,同时取决于其生态功能是否正常发挥以及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匹配程度和共同作用,忽略任何一个功能,矿区都不会是一个完整高效的功能整体,从而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恢复措施

7.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7.1.1 风井污风控制措施

井下采矿作业产尘工序有:凿岩、爆破、矿岩的装卸、运输等。为抑制和减少采矿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⑴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

⑵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

⑶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7.1.2 露天采场粉尘控制措施

对主要产尘设备反铲、矿用汽车等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等综合控制措施,抑制粉尘的排放量,控制粉尘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7.2 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

7.2.1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中,除了SS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

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SS为48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7.2.2 废石场淋溶水

拟建项目无降水天气情况下,不产生淋溶水。降雨时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石场下游1500m处为钳山水库,钳山水库为孙村居民饮用水源地,本项目废石场淋溶水不能排入钳山水库。

本评价建议,本项目产生的废石场淋溶水必须采取收集池全部收集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条排水沟,从而避开钳山水库,使淋溶水直接进入下游的引水渠,最终通过荻港河进入长江。

7.2.3 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处理后作为露天采场的喷洒用水,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不外排。

7.3 噪声控制措施

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7.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

⑴ 基建废石及采矿废石

拟建项目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石,暂置于废石场,最终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和露天采区内。废石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同时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⑵ 生活垃圾

拟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7.5 生态保护措施

⑴ 矿区占用的场地,大部分为山林地,生态环境良好,在矿区各工业场地建设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山林树木的砍伐,保留或移栽优势树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⑵ 厂房和道路等建成后,应立即有规划地种植各种树木花草,使绿地率至少保持在30%左右。⑶ 对采矿工业场地,可因地制宜地采用田字廊道、带状廊道、线状廊道等多种形式,乔、灌、草相结合,既防止工业场地粉尘和噪音污染,也能美化环境。

7.6 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废石场为临时废石场,服务期满后,废石均回填于井下采空区或露天采区。服务期满后,露天采场、临时废石场地、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的土地适宜性较差,但地形相对较好,与周边地形地貌也较为协调。

考虑到周围大多数为山林地,因此,建议其应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植被重建恢复。

7.7 外部运输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7.7.1 运输扬尘控制措施

⑴ 对路面进行硬化并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这样可保证汽车平稳行驶,防止因汽车剧烈颠簸造成的产尘量;

⑵ 根据路面状况及时给路面洒水,配备洒水车一辆,用于该段道路及采场道路的洒水抑尘;

⑶ 在防止外运过程中矿石在风力作用下起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环境造成污染,外部运输车辆应选择密封车厢,或在运输时用帆布对车厢进行遮盖。

7.7.2 运输噪声控制措施

由于矿石的运输,导致车流量的增加,势必对所在地带来一定的交通噪声污染。针对交通噪声污染,拟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降低机动车车辆噪声辐射,是控制交通噪声最有效的措施;②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③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音响装置噪声偶发噪声;④重点检测和控制、定期保养和大修高噪声车辆消声器、刹车机构、发动机罩、车体板件等涉噪设备;⑤车况完好,限值车速。

第八章 水土保持方案


8.3.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8.3.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官冲铁矿开采和水土流失的特点,将整个项目区划分为两个治理分区:

⑴ 重点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露天采区、废石场。这是由人工堆积物和大方量开挖所引发的水土流失,如果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降雨和径流的作用下,将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该区为方案中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

⑵ 一般防治区

一般防治区主要包括采矿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由于基建期大量开挖,水土流失也较为严重;生产运营期特别是运输系统,由于地形复杂,坡度较陡,来往运输车辆较多,故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

8.3.3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官冲铁矿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为:

⑴ 废石场、露天采区布设在工业场地附近的洼地,采取上部四周开挖截洪沟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措施;

⑵ 对运输道路采取上部防洪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中部植树护坡加固的综合防护措施;

⑶ 对采矿工业场地等采取护坡、挡渣、防洪排水与植树绿化相结合的措施。各种措施科学合理的搭配,使水土保持工程发挥整体防护功能。

8.3.4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⑴ 挡渣工程

挡渣工程主要是布设挡渣墙。挡渣墙主要是为了挡坡面上的废石和表土,使其不随雨水流失或自然溜走。官冲铁矿挡渣墙主要设在:

① 废石场、露天采区下游

剥离表土及岩石是一种松散的土石混合体,颗粒级配不均匀,易渗入大量的水分,滑动性大,必须建设挡渣墙,以防止流失和滑塌,保护下游村庄和农田;为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废弃坡面,废渣面与山坡交汇处应设环形排水沟,排水沟设计时应处理好防洪、挡渣和造地的关系,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挡渣墙高度及布置应根据洼地的实际地形确定。

② 运输道路坡脚

运输道路主要用于矿石、废石的运输,该道路是依山而建,主要由废弃表土和岩石填筑而成,极易造成流失和滑坡。挡渣墙应建在坡脚处进行拦挡。

废石场及运输道路挡渣墙均采用重力式,高度及布置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而定。施工时基础开挖深度达到基岩或坚硬土层,基础深度不得小于1米,并设置反滤层或排水孔及伸缩缝,排水孔呈“品”字型布置,以减轻地下水对挡渣墙的压力,提高稳定性。

⑵ 护坡工程

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矿山开采形成各类边坡,因各种因素的作用极易失衡而产生重力侵蚀,根据边坡的稳定程度和对周围的影响,同时考虑节省水土保持投资,采取适当的工程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

常用的护坡工程主要有削坡开级措施、植物护坡措施、工程护坡措施、综合护坡措施及滑坡地段的护坡措施等。考虑到本项目运输道路坡脚已设置挡渣墙,为了加速植被恢复,同时考虑节省投资等实际情况,选择植树护坡辅助措施;工业场地选择草皮护坡;露天终了边坡为石质边坡,可不考虑工程。

护坡造林采用深根性与浅根性相结合的乔灌木混交方式,形成植物群落多样性搭配,形成不同树种、不同结构的综合防护林带。本方案选用适应当地条件的、速生的、固土能力强的、耐旱、耐瘠薄的乡土树种马尾松和胡枝子带状混交,每两排胡枝子之间栽植一排马尾松。

种草护坡是一种周期短、见效快的水土保持措施。破碎站及工业场地宜选用生产快、耐旱、耐瘠薄、抗高温、根系发达、固土作用大、同时兼有一定观赏价值的低矮匍伏型草种,如龙须草等。

⑶ 土地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是指对因生产、开发和建设毁坏的土地进行平整、改造、修复,使之达到可开发利用状态的水土保持措施。官冲铁矿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都需要进行土地整治工程。

拟建项目开采服务年限长,造成大规模的土地破坏,同时项目位于丘陵区,耕地相对有限,土地整治复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根据排弃进度逐年进行土地整治,覆土绿化,尽快恢复山林植被,提高土地利用率。

⑷ 防洪排水工程

项目区地处皖南湿润地区,降水丰沛,汛期雨量集中,梅雨期多发强降雨;同时项目建设大量土石方的开挖,剥离表土、废石的堆排,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将会严重威胁到下游地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项目建设必须对防洪排水工程设计予以高度的重视,本项目防洪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排洪渠、截洪沟、排洪涵和泄水槽。

① 排洪渠

官冲铁矿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等进行排洪渠、排水沟设计,矿区周围进行排洪渠设计。通过排水沟、排洪渠体系的部署,保证项目区及周边山坡来洪都能安全排出,以保护项目区的工程设施及建设生产的安全。

② 截洪沟

运输道路沿山填方而建,暴雨时,洪水时将漫浸路面,沿侧坡直冲而下,极易引起道路滑坡和水土流失。因此,应在运输道路沿线上侧开挖截洪沟,截取上坡面洪水,然后通过排洪涵引入路下泄水槽,将上游坡面洪水安全排泄到下游沟河。

同时,在废石场四周上游应设置截洪沟,截取上坡汇水面积内的洪水,以免大量的洪水进入废石场内,再通过排洪涵、泄水槽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③ 排洪涵

截洪沟洪水经运输道路下排洪涵排出。为了减少排洪涵洞断面尺寸,计划每100米设置一道排洪涵,排洪涵埋设时考虑路面沉降和止水。

④ 泄水槽

经排洪涵排出的洪水被引入泄水槽,然后泄入附近地表水体。

⑸ 临时防护措施

官冲铁矿在开发过程中,特别是项目的基建期,由于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的建设,需要大量开挖,废弃土石的排放,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另外,开采过程中废石的堆场也极易产生水土流失。

应在废石场周围砌筑简易挡土墙,开挖排水沟,陡坡及重点边坡在未作护坡防护前,雨天应用塑料薄膜覆盖,以防出现滑坡;尽可能避开大风日及雨日施工;临时施工便道也要采取水土措施;生产期,废石场要及时平整、碾压、排水、削坡等。













第九章 清洁生产分析

9.1 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经综合分析可知,拟建项目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工艺基本能够满足清洁生产对生产工艺与装备的要求。

9.2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分析

9.2.1 露天开采

拟建项目露天开采项目的回采率、贫化率、采矿强度、电耗等指标均优于清洁生产标准(HJ/T294-2006,露天开采类)的二级标准值。因此,拟建项目露天开采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9.2.2 地下开采

拟建项目地下开采开采项目的回采率、贫化率、采矿强度、电耗等指标均优于清洁生产标准(HJ/T294-2006,地下开采类)的二级标准值。因此,拟建项目地下开采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9.3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9.3.1 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内,最终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或露天采区。因此,废石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

9.3.2 地下开采

⑴ 废石

地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内,最终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因此,废石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

⑵ 地下涌水

地下开采所排的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作为矿山生产的主要供水水源,符合矿山矿井水资源化要求,符合国家节水要求。

经以上综合分析,露天开采及地下开采的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均符合《清洁生产技术要求——铁矿采选业》一级标准的要求。

9.4 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是实现清洁生产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本项目更好的实现清洁生产的要求,本评价就环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⑴ 完善矿山各种环保设施,确保正常可靠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⑵ 生产过程有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环节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考核制度;

⑶ 按照ISO1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完备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等,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⑷ 按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定期审核,不断吸取同行业国内外先进工艺与技术,实现环境污染预防的全过程管理;

⑸ 制定完整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规划,将复垦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土地复垦率达到70%以上。

⑹ 积极开展废石等废物综合利用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废物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研究。






第十五章 结论

15.1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和选址可行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附件——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可知,拟建矿山属于小型矿山,能够满足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的要求。另外,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故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官冲铁矿区已列入繁昌县矿产资源规划中,为鼓励开发区。

从资源条件、开采条件、项目建设条件、环境容量可行性、废石场选址、项目选址的公众意见等方面分析可知,该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6.2 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16.2.1 项目概况

设计矿山利用矿石资源为1442027.74t,资源利用率为95.12%。其中,Ⅰ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100673.10t,资源利用率为95.06%;Ⅱ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71854.39t,资源利用率为94.87%。Ⅲ号矿体利用矿石资源为169500.25t,资源利用率为95.79%。

根据矿体赋存条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设计Ⅰ号矿体采用地下方法开采,采用平硐开拓和盲斜井接力开拓方案,Ⅱ、Ⅲ号矿体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采用公路开拓运输方案。Ⅰ号矿体设计年采原矿10万吨,Ⅱ、Ⅲ号矿体设计年采原矿5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11年,其中基建期1年。

16.2.1 污染源分析

经分析,拟建项目主要污染源有:①风井排放的污风、露天采场产生的粉尘等废气污染源;②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污染源;③井下噪声源(凿岩机、电耙、提升机、泵、矿用车等)、地面噪声源(反铲、矿用汽车、风机、泵类)等;④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⑤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

16.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6.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关心点现状监测点位的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由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关心点现状监测点位的NO2的小时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16.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杨湾山河水质的硫化物、石油类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4.75、2.00,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钳山水库水质的硫化物、石油类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5.00、1.40,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16.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监测结果和标准值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说明监测区域地下水质量尚好。

16.3.4 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关心点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夜间50 dB)要求;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夜间50 dB)要求。

16.3.5 生态环境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较好,也未见珍稀濒危植物和需要保护的动物种类。通过专家咨询得出权重,说明拟建矿区环境质量与理想状态差距约为属中间层次级。

16.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16.4.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⑴ 露天采场粉尘影响分析

经预测,官村、丁村、乔村的pM10的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0.15mg/m3)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相对较小。

⑵ 风井污风影响分析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经通风系统的大量新鲜空气(40m3/s)稀释后,排放浓度将很低(4.65mg/m3),排入环境空气后经进一步稀释扩散,造成的贡献浓度将极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在年平均风速和大气稳定度为中性条件下,NO2经风井排放后造成的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为0.001mg/m3,远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因此,爆炸硝烟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⑶ 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露天采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没有环境关心点。

16.4.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经分析,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中的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又其水质指标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等的排放,其对纳污水体的水质指标的影响将很小,不会因此而降低地表水体现有的使用功能级别。

16.4.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矿体出露标高较高,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量较小。随着井下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涌水的排出,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不是很明显,对矿区周边农灌用水等的影响较小。同时,经分析矿井涌水的外排以及废石场淋溶水的外排等对地下水的水质的影响较小。

16.4.4 声环境影响预测

经预测,关心点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16.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经分析,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在采取相应的处理与处置措施后,其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的影响均较小,均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16.4.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开采过程中,露天采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废石场等都将占用一定的土地,不可避免地破坏一定的地表植被,致使土壤退化,导致生物种类减少,影响生态环境;开采初期将产生一定量的剥离废石,雨季时易产生水土流失。

拟建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生态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项目的开采应本着开采资源与恢复环境相统一的原则,促进社会发展与确保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使公司获得发展的同时,以造福当地人民为目标,切实履行保证“三个效益”如期实现的义务,尽可能地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6.5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16.5.1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⑴ 风井污风控制措施: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⑵ 露天采场粉尘治理措施:对主要产尘设备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等综合控制措施。

16.5.2 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污染治理措施:①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露天采场喷洒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

16.5.3 噪声控制措施

主要噪声控制措施: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16.5.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是:①采矿废石:暂置于废石场,最终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16.5.5 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

⑴ 生态保护:在施工及开采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

⑵ 生态恢复:拟建项目服务期满后,应集中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废石场等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全面的植被重建恢复。

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情况详见表16-1。

16.6 清洁生产结论

通过清洁生产分析,官冲铁矿本着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基本原则,从工艺上力求做到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实现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创造了条件,设计思路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16.7 公众参与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已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同时对各种环保措施表示满意。建设单位应重视公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解决做好各类环境问题,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取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保护好环境,实现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6.8 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适;本项目拟采取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安徽省繁昌县官冲铁矿年开采能力15万吨铁矿开采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附件二】:公众参与调查表

姓 名   性别 男□ 女□ 年龄 18-30□ 31-50□51-70 □
住 址  
职 业 干部□ 工人□ 农民□ 学生□ 科教卫□ 其他□
文化程度 大学及以上□ 中专或高中□ 初中或以下□
项目概况 Ⅰ号矿体选择平硐开拓方案,Ⅱ号矿体、Ⅲ号矿体选择的是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
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废气:井下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露天采场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②废水:井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作为生产用水,其余达标排放;③固废:废石暂存废石场,最终全部复垦或井下充填;④生态:服务期满后,矿区全部进行生态恢复。
1.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大气

污染

水 域污 染 噪 声污 染 生 态

破 坏

固 体

废 物

其它
           
2.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如何? 较 好 尚 可 较 差
     
3.您对本开发项目持何态度? 支 持 反 对 无 所 谓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合适? 合 适 不 合 适 无 所 谓
     
5.对项目的建设施工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噪声

扰民

扬尘

污染

水域

污染

生态

破坏

其 它
         
6.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吗? 不 能 不 清 楚
     
7.对项目的建设实施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噪 声

污 染

大 气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其 它
         
8.您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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