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湖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鸣湖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与凤鸣湖之间,基地南北向约1500米,东西向为400米,呈一南北狭长的地块。

建设规模:该项目地块总用地57392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88296平方米,规划人口14893人,规划总户数4654户。物业类型包括独幢别墅、联排别墅、情景洋房、多层公寓、高层公寓以及集中商业等。由于基地所处的优越的地理位置,项目基本定位在“集居住、运动休闲、商业为一体的现代住宅社区”。

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自筹),其中土建投资70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根据凤鸣湖现状岸线的形状以及三条深入基地内部的湖水支流将小区分为三个区域,分别为北岛、中岛、南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表1 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指标
总用地面积 m2 573921
总建筑面积 m2 688296.77
  住宅建筑面积 m2 598746.43
  别墅 m2 20788.71(64户)
  联排别墅 m2 44304.50(208户)
  多层住宅 m2 309586.38(2692户)
  小高层住宅 m2 28795.80(240户)
  高层住宅 m2 175289.04(1428户)
  公共服务设施 m2 89532.34
容积率 - 1.199
居住户数 4654
居住人数 14893
建筑密度 % 21.09
绿地率 % 43.62
停车位 2792(0.6辆/户)
  地面停车 1354
  架空停车库 656
  地下停车库 782
公寓平均每户面积 m2 122.91(多层122.43)

三、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施工期

该项目整个地块开发建设周期需约5年,在此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居民以及区域环境造成较大范围的明显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机械噪声、进出运输车辆噪声、道路和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尤其在管理不严,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下会更加突出。

2、建成营运期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在营运期污染物的发生量汇总情况见表12-1。

表12-1 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源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汽车尾气 CO 10.82t/a 10.82t/a
SO2 0.0165t/a 0.0165t/a
HC 1.36t/a 1.36t/a
NO2 1.26t/a 1.26t/a
燃料废气 废气量 2245万m3 2245万m3
SO2 0.37t/a 0.37t/a
NO2 3.62t/a 3.62t/a
油烟废气 油烟 5.5t/a 3.51t/a 1.99t/a
废水 废水量 170.38万t/a 170.38万t/a
CODcr 485.22t/a 485.22t/a
NH3-N 108.41t/a 108.41t/a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8811.1t/a 8811.1t/a
医疗废物 0.91t/a 0.91t/a
废渣(油) 40.15t/a 40.15t/a

(1)废气

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废气主要来自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和生活废气,生活废气包括燃料废气、居民生活及餐饮业排放的厨房废气、垃圾收集点散发的恶臭气体等。

由于恶臭难以定量,油烟尚无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评价主要预测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恶臭作定性分析,对油烟气作排放定量分析。

为了解附近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甲苯对本项目的影响,本环评特对其进行预测分析。

①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CO、HC在主导风向、D类稳定度下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26mg/Nm3、0.0003mg/Nm3,其最大比标值仅为0.026%、0.006%。典型日气象条件下CO、HC最大贡献浓度分别为0.0017mg/Nm3、0.0002mg/Nm3,其最大比标值仅为0.043%、0.01%,均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见,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高空排放,其对地面贡献浓度甚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CO、HC在主导风向E、D类稳定度下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328mg/Nm3、0.0041mg/Nm3,其最大比标值仅为0.328%、0.082%,均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CO、HC在主导风向、D类稳定度下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67mg/Nm3、0.0033mg/Nm3,其最大比标值仅为0.267%、0.066%,均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②厨房废气

本项目厨房废气主要为燃料废气和油烟气。根据污染源强预测,燃料废气中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均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根据本项目餐饮规模,应属中型饮食业单位,其油烟均应经油烟净化效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经处理后的餐饮厨房油烟排放浓度可低于GB184835-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经竖向专用烟井引出附近居住楼屋顶集中排放,只要其油烟排放口避开小区内周围居民住宅楼,分别均朝向西侧道路和开阔绿地,则对小区内居民住宅楼和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对于厨房废气中的油烟废气,该项目各住家厨房油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同时各住家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楼顶集中排放,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应定期清洗和检修维护,保证油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净化效率,并应由环保部门定期监测,以确保其油烟去除效率和油烟气达标排放。

③恶臭

本项目的垃圾收集点的布局基本合理。但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与保洁、及时清运密切相关。建议本项目垃圾收集点做好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④周围环境废气

威灵电机和浙江万向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二甲苯在关心风向W、D类稳定度下落地浓度范围为0.0008~0.0013mg/Nm3,其最大比标值仅为0.27%~0.43%,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由于该区全年主导风向为E,次主导风向为ENE和N,静风出现频率较高。因此,威灵电机和浙江万向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该项目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根据本项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区块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的排水系统,内部设化粪池,污水汇集处理后接入九华北路城市下水管网,经天门山路污水提升泵站,最终排至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雨水汇集后排入附近沟塘。为防止管道堵塞而引起雨水倒灌,高层的屋面雨水及阳台雨水和空调凝结水自成体系,经落水管分别排放。

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用该工艺处理,经预处理后污水直接纳管是可行的。

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内配备进水、出水水质在线监测和水质化验系统。污水净化处理后水质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届时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对长江水体的影响较小。

3、噪声

(1)本项目地块内声环境影响预测

①地下车库

经预测,该项目地下车库车辆出入时对小区内住宅楼最大影响值为62.3dB,如不采取措施将会对小区内若干住宅楼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该项目在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小区内较近的住宅楼一层居民住家仅10m左右,其车辆进出汽车尾气和噪声影响均较大,因此建议该项目的地下、半地下车库不得设置在卧室下面;在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防治出入车库的车辆对小区内较近住宅楼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影响。同时在出入口和地面临时停车场地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

地面停车场较为分散,关键是减少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22: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使得车辆噪声对停车场附近住户影响降到最小。

②商铺、泵房等环境影响分析

商铺、泵房等产生的噪声经有关隔声、屏蔽、消声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住宅区的影响较小。

(2)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九华北路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至小区最近住宅楼昼间56.7 dB(A)、夜间49.1 dB(A),因此,对小区最近住宅楼而言(距道路路肩30米),目前交通噪声影响可达标,可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对居民住宅影响较小。将来九华北路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至小区最近住宅楼昼间59.5 dB(A)、夜间51.5 dB(A),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5 dB(A),因此,将来夜间噪声不能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

(3)铁路噪声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可知,昼间铁路噪声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夜间铁路噪声,对凤鸣湖·凤凰城住宅区有一定影响。

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该项目平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4.14t/d,医疗废物2.5kg/d,废渣(油)110kg/d。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小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则固废不会对周围居民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污染物治理措施

1、建设期污染防治

①噪声

该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同时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对于夜间施工认真执行申报审批手续,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施工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该项目在住宅楼分散装修阶段,建设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均必须加强相应的管理,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装修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②废气

(1)扬尘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止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首先,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标化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并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必要时采用水雾以降低和防止二次扬尘。其次,在土方挖掘、平整阶段,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应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尤其是泥砂等。

据经验调查,露天堆场产生的扬尘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扬尘的有效手段,同时应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搅拌等作业。

(2)油漆废气

该项目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点多面广,较难控制,且目前尚无较有效的治理方法,因此建议建设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宣传,要求商场、办公等设施统一装修时使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并积极鼓励住宅居民装修能够使用环保材料。

③废水

建设单位应先将污水管网接通后进行建筑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大量泥浆水和雨水含有大量的SS,工程承包商最起码应该在工地内挖一个蓄水池,一切外排水必须先经该池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这样可以避免城市下水道的堵塞。

工程承包商应给建筑工人创造一定文明的生活、工作条件,同时注意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工地食堂废水应先经隔油后排入城市下水道;如有条件的话尽量使用工地附近相关建筑物内的厕所,以保证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

项目施工时须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是防止对凤鸣湖水环境的污染影响,防止和避免水泥浇灌时浆水流入凤鸣湖,防止和避免建筑垃圾掉入凤鸣湖水体。当施工完毕后,立即清除施工现场周边的建筑垃圾,即会消除污染影响。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要有专人分工负责,提高污染防治效果,防止或缓解对环境的污染。

④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进行运输弃土和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将产生大量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芜湖垃圾焚烧发电厂、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⑤光污染

该项目建筑应考虑立面对光的反射和折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装饰物外墙尽量不采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尽量应用反射系数较小的材料,少用反射系数大的材料,避免造成光污染现象。

⑥道路交通

(1)承包商应合理安排运输车辆使用时间,尽可能将运输时间安排在昼间交通低峰时,避免由于建材的运输造成周边道路的交通阻塞。同时在交通低峰时运输车辆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输时间、油耗及减少车辆慢行时排放的CO、CXHX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工程承包商要保持周围道路路面的平整和整洁,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出行的安全和通畅。

⑦城市景观

(1)工地周围应设围栏,用统一整洁的围栏材料分隔,也可以树立广告招牌的形式分隔,或种植一定的树木遮掩,以保护已建成区域的整体面貌。

(2)主体工程完成后尽快完成清场、绿化等配套工程,尽早地将较现代化生活小区展现在世人面前,使本地区面貌焕然一新,变得更美丽。

⑧加强工地管理工作

要加强工地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共同搞好工地的环保工作。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要有专人分工负责,提高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和缓解对环境的污染。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1)该项目区块内停车场所应以地下、半地下停车库为主,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楼层顶端高空排放。排气井附壁到屋顶,并高出屋顶3m,高出屋顶部分同样应与屋顶景观相协调。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确保地下车库内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尽可能减少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

(2)在设计地下车库排(风)烟系统时,要充分考虑汽车尾气的收集效率,风量要足够大,要使车库出口保持一定的负压,再在车库出口安装风幕设备,尽可能的将尾气收集排放,减少汽车尾气的无组织排放量。并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

(3)住宅油烟应经油烟吸收装置除油烟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同时各住家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

(4)该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因此应及时清运垃圾,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5)该项目做餐饮业的营业用房必须设立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并且严禁在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设餐饮。

②噪声防治措施

该项目应积极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以尽量降低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噪声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该项目应进行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尽量将泵房及车库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地下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泵、变压器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风机进风口应加装消声百页窗,以此减少噪声影响;安装消声材料及消声器。对于空压机、水泵、罗茨风机房等,建议设备用房四周安装吸声材料;而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在设计时将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设备。

(3)该项目住宅底层除考虑已设为餐饮的用房外,其他商铺房内严禁再另设餐饮、娱乐等行业,应以经营报刊杂志、日用杂货品、服饰等为主,同时营业时间应控制在昼间时段(6∶00-22∶00),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营业;会所内设置的中低档娱乐设施等应设在会所的西北角,营业时应关闭四周窗户。

(4)该项目在地下、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防治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小区内较近住宅楼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并应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

(5)风井及电梯井应避开住宅卧室,尽量选择合适的位置;厨房窗户应为固定式隔声窗。

(6)该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小区内配套公建加强管理,并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扰民现象。

(7)根据预测结果,九华北路夜间交通噪声和夜间铁路噪声,对凤鸣湖·凤凰城住宅区有一定影响。因此必须采取隔声措施,如在住宅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可按树高划分为高树、中树、矮树和草地。绿化不能仅考虑美化环境,应同时可考虑采用高、中、矮常绿树种的混植,以起到较好的吸声、隔声的效果。减少靠近九华北路一侧的门窗数,窗户应用中空玻璃隔声窗,使得交通噪声对住宅内居民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③废水防治措施

由于该项目区域凤鸣湖水质总体已劣于Ⅲ类,已无环境容量,因此严禁该项目废水排入。要求该项目应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合理利用,必须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卫生站废水必须经消毒杀菌处理,餐饮等含油废水应经格栅池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区块内其它生活污水汇合一起后经九华北路市政污水干管纳入城市污水系统,经齐落山路,最终排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④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该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

废日光灯管和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或指定地点填埋。加强餐饮、厨房下脚料、食物残渣、鱼类内脏等有机废物和废油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医疗废物送芜湖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小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

⑤绿化措施

项目建成总绿化率达到43.62%,集中绿化面积为92498平方米,集中绿地率不低于30%,满足规划绿化要求。采用人造草地和植物绿化等,有利于小区内环境的美化,植物对大气环境中的NOx、TSP等污染物起一定的吸附、阻挡等作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空气质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芜湖凤鸣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鸣湖房地产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该工程在建设期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汽车废气、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等。经评价分析,采用科学的管理和适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可以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周围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表2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一览表

你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请在每行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施工和运输噪声: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机具废气和施工粉尘: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地表水水质: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水土流失: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植被破坏: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施工期: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营运期: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对您的影响主要是(请在每行选一方框打“+”或“-”表示您的意见,其中“+”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

居住环境: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工作学习: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生活质量: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休闲娱乐: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有正(好的)影响□,负影响□,有负影响但可承受□,无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是否适宜居民入住(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很适宜□, 适宜□, 基本适宜□, 不适宜□,很不适宜□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是(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赞成项目建设□,反对项目建设□,建不建差不多□,暂不确定□

其它意见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芜湖凤鸣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53-3117685

环评单位: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何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553-3871753

传真:0553-3871601

E-mail:whhks@sohu.com

芜湖凤鸣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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