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公告)

繁昌县君墩铁矿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编制其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我院已经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内容。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和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繁昌县君墩铁矿
建设地点:繁昌县泥埠桥~矶头山一带
联系人:印荣军
联系电话:1395531188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2112号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9号
联系人:程一松
联系电话(传真):0555-2404635
电子信箱:chengyisong0726@163.com
 
 
【附件】:繁昌县君墩铁矿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版)

 

繁昌县君墩铁矿
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版)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SINOSTEEL MAANSHAN INSTITUTE OF MINING RESEARCH
国环评乙字第2112号
二○○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等级
⑴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三级。⑵ 水环境评价等级:三级。⑶ 声环境评价等级:三级。⑷ 生态环境:三级。
1.2 评价标准
⑴ 环境质量标准
①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②地表水:谷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③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④声环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
⑵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②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
③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有关规定。
④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繁昌县君墩铁矿位于繁昌县泥埠桥~矶头山一带。
项目名称: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B0810铁矿采选)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君墩铁矿年采铁矿石5万t。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为5.73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内容:竖井井口位于1#地质剖面线的南端。在竖井的NW向,距提升竖井约60mJ4坐标点附近,设计一条竖风井。工业场地设置在竖井口附近,主要布置地表堆场、绞车房、空压机房、配电房、高位水池、办公及辅助用房等。
2.2 工程分析
⑴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区内共获333类铁矿石资源量35.84万t,全铁平均品位TFe41.11%,可采铁矿资源量为28.67万t。
⑵ 开拓方案:设计采用竖井开拓方案。设计开采矿体标高为-27m~-148m,布置-30m、-70m、-110m、-148m四个中段。
⑶ 采矿方法及开采顺序:设计选择浅孔留矿法的采矿方法。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由浅至深分中段回采,首采中段为-30m中段。
2.3 污染源分析
2.3.1 废气污染源
风井污风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的排放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3.2 废水污染源
⑴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量为800m3/d,其中75m3/d进入高位水池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其余725m3/d直接外排。矿井涌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值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⑵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17.6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本评价建议,生活污水采用WSZF-3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
2.3.3 噪声
拟建项目地面噪声源主要有提升机、风机、空压机、电机、运输汽车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80~95dB(A)。
2.3.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工序产生的废石,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5000t/a、2.8t/a。
2.3.5 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地表植被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方向发生改变。

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区域环境空气除矶山村pM10略超标外,其余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超标的原因是由于附近修路(横山~新港公路)引起的运输扬尘而造成的。
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谷河各监测断面除COD、氨氮略超标外,超标倍数分别为0.02、0.01~0.08,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活污水的汇入而造成的。其余各水质指标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通过对监测结果和标准值的比较可以看出,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说明监测区域地下水质量尚好。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关心点君墩村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各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
5.5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区内农业生产主要均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棉花、水稻、油菜、小麦等。矿区由于长期的人为活动干扰,植被资源相对较少,野生的动物资源稀少。随着矿区资源的开采,环境质量将会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任重道远。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风井污风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的平均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排入环境空气后经进一步稀释扩散,造成的贡献浓度将较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的质量。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经预测,拟建项目实施后谷河除NH3-N略超标外,各断面COD的预测浓度值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经分析,NH3-N略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水质现状超标造成的。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明显的地下水污染源,井下开采活动中机械冲洗和跑冒滴漏会产生少量的油类,但大部分被地面的砂石吸附、过滤,少部分污水在渗入地下水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物理、化学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作用,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
6.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经预测,关心点君墩村夜间噪声预测值不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评价建议,在本项目投产之前,应将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君墩村居民点(约5户18人)进行搬迁。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⑴ 废石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大部分作为井下填充材料,多余的全部外运作为筑路材料,矿区内不设废石堆场。因此,项目产生的废石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⑵ 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在采矿工业场地厂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可基本得到解决。
6.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拟建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并提出服役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对策。拟建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表形态变化、土地利用方向发生变化、土壤的影响、景观变化等。
拟建矿区所在地的植被生产能力属中等水平。采矿活动将加剧该区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开采活动对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不加以保护和恢复,将会加剧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但只要在开采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服务期满后全面进行生态恢复,这种影响将会降低最低限度,在整个评价区域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

第七章 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恢复措施
7.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7.1.1 井下采矿作业粉尘防治措施
为抑制和减少采矿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⑴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⑵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⑶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7.1.2 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道路运输二次扬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加强道路养护;定期洒水;道路两侧绿化;限制车速等。
7.2 水污染防治对策
7.2.1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值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矿井涌水部分作为生产用水,其余直接外排。
7.2.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7.3 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控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7.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
⑴ 采矿废石: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大部分作为井下填充材料,多余的全部外运作为筑路材料,矿区内不设废石堆场。
⑵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7.5 生态保护措施
⑴ 矿区各工业场地建设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保留或移栽优势树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⑵ 场地和道路等建成后,应立即有规划地种植各种树木花草,使绿地率至少保持在30%左右。⑶ 对采矿工业场地,可因地制宜地采用田字廊道、带状廊道、线状廊道等多种形式,乔、灌、草相结合,既防止工业场地粉尘和噪音污染,也能美化环境。⑷采矿工业场地应搞好绿化带、道路和绿化景观设计施工,重点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
7.6 水土保持措施
⑴ 矿石堆场布设在工业场地内,主井附近,采取四周开挖截洪沟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措施;⑵ 对运输道路采取上部防洪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中部植被护坡加固的综合防护措施;⑶ 对采矿工业场地等采取护坡、挡渣、防洪排水与植树绿化相结合的措施。各种措施科学合理的搭配,使水土保持工程发挥整体防护功能。
7.7 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本评价建议在生态恢复之前,服务期满后,必须对主井、风井进行闭坑处理,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充填处理,避免地表大面积的塌陷,待地表沉陷稳定后再进行生态恢复。考虑到矿区附近为大面积的农田,因此,建议服务期满后可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矿区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并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农作物栽培,使其恢复成农业用地。

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14.1 符合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为铁矿地采项目,开采能力为5万t/a,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同时,拟建项目满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皖国土资【2004】179号)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修订)中新建矿山开采规模5万t/a(铁矿、井下开采)的规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4.2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适;本项目拟采取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繁昌县君墩铁矿君墩铁矿5万t/a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繁昌县君墩铁矿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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