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编制其竹园头铁矿3万t/a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我院已经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内容。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和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
建设地点:繁昌县黄浒镇,距繁昌县城西14km处
联系人:汪开保
联系电话:0553-735250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2112号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9号
联系人:程一松
联系电话(传真):0555-2404635
电子信箱:chengyisong0726@163.com
【附件】: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竹园头铁矿3万t/a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版)
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
竹园头铁矿3万t/a地下开采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版)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SINOSTEEL MAANSHAN INSTITUTE OF MINING RESEARCH
国环评乙字第2112号
二○○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等级
⑴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三级。⑵ 水环境评价等级:三级以下,简要分析。⑶ 声环境评价等级:三级。⑷ 生态环境:三级。
1.2 评价标准
⑴ 环境质量标准
①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②地表水:万里山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③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④声环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
⑵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②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
③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有关规定。
④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现有项目概况
矿山最早为露天开采,停采后,分别在+95m和+140m标高处开拓了两个平硐,其中+95m平硐现已无法辨认,仅+140m平硐硐口还可看清,但硐内已无法进入。根据《安徽省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铁矿首次矿山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可知,该硐出矿约2000吨矿石量。企业转让后,仅在2004年进行了零星的露天开采,2005年至今矿山一直处于停采状态。
2.2 拟建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及交通:竹园头铁矿位于繁昌县黄浒镇,距繁昌县城西14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繁昌县黄浒镇管辖。
项目名称:竹园头铁矿3万t/a地下开采工程
建设单位: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
项目性质:改扩建(B0810铁矿采选)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年采铁矿石3万t,矿石采出后直接销售。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为1.08年。
投资总额:拟建项目总投资102.6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建设内容:设计选用平硐开拓方案,矿山已开拓了+140m平硐,拟新开拓+110m平硐和一条斜风井。设计中段高30m,运输中段为+140m、+110m。
2.3 工程分析
⑴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设计利用Ⅰ号矿体保有资源量(333)为3.24万吨,全铁平均品位41.8%,设计资源利用率为100%。
⑵ 开拓方案:开采方式采用地下开采,设计选用平硐开拓方案。设计中段高30m,运输中段为+140m、+110m。
⑶ 采矿方法及开采顺序:设计采用小中段崩落法的采矿方法。回采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即先开采上中段,再开采下中段,逐渐向下推进。在走向上的回采顺序以后退式推进,即先采端部,向主平硐口方向推进。本中段的回采顺序自上而下进行。
2.4 污染源分析
2.4.1 废气污染源
风井污风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的排放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4.2 废水污染源
⑴ 矿井涌水
拟建项目矿井涌水量为30m3/d,自流到+110m平硐口附近的储水池,全部泵入高位水池作为采矿生产用水,不外排。
⑵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82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本评价建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和喷洒用水,不外排。
2.4.3 噪声污染源
拟建项目地面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主扇、水泵、变压器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80~95dB(A)。
2.4.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工序产生的废石,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3000t/a、2.2t/a。
2.4.5 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地表植被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方向发生改变。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风井污风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的平均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排入环境空气后经进一步稀释扩散,造成的贡献浓度将较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的质量。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开采过程中所需生产用水主要包括工作面洒水、湿式凿岩用水和道路喷洒用水,其主要作用为喷雾洒水抑尘,正常情况下这部分废水基本上被消耗,故拟建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拟经沉淀净化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用水和喷洒用水,不外排。因此,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基本没有影响。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明显的地下水污染源,井下开采活动中机械冲洗和跑冒滴漏会产生少量的油类,但大部分被地面的砂石吸附、过滤,少部分污水在渗入地下水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物理、化学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作用,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
6.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经预测,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⑴ 废石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部分直接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其余全部外运作为当地的铺路材料,矿区内不设废石堆场。因此,项目产生的废石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⑵ 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在采矿工业场地厂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可基本得到解决。
6.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拟建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并提出服役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对策。拟建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表形态变化、土地利用方向发生变化、土壤的影响、景观变化等。
采矿活动将加剧该区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开采活动对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不加以保护和恢复,将会加剧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但只要在开采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服务期满后全面进行生态恢复,这种影响将会降低最低限度,在整个评价区域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
第七章 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恢复措施
7.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7.1.1 井下采矿作业粉尘防治措施
为抑制和减少采矿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⑴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⑵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⑶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7.1.2 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道路运输二次扬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加强道路养护;定期洒水;道路两侧绿化;限制车速等。
7.2 水污染防治对策
7.2.1 矿井涌水
井下涌水自流到+110m平硐口附近30m3储水池,澄清后用泵扬至设在山坡+180m标高的高位水池,供坑下作业用水。矿井涌水全部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
7.2.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82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SS、COD、NH3-N。本评价建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和喷洒用水,不外排。
7.3 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控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7.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
⑴ 采矿废石:采矿产生的废石部分直接回填采空区,其余全部外运作为当地的筑路材料,矿区不设废石堆场。
⑵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7.5 生态保护措施
⑴ 矿区占用的场地,大部分为山林地,生态环境良好,在矿区各工业场地建设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山林树木的砍伐,保留或移栽优势树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⑵ 厂房和道路等建成后,应立即有规划地种植各种树木花草。⑶ 对采矿工业场地,可因地制宜地采用田字廊道、带状廊道、线状廊道等多种形式,乔、灌、草相结合。⑷采矿工业场地应搞好绿化带、道路和绿化景观设计施工,重点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
7.6 水土保持措施
⑴ 针对原露天采区、裸露山坡等采取上部四周开挖截洪沟排水,下部设挡渣墙,中部植被护坡等措施;⑵ 矿石堆场布设在工业场地内,主井附近,采取四周开挖截洪沟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措施;⑶ 对运输道路采取上部防洪排水、下部设置挡渣墙、中部植树护坡加固的综合防护措施;⑷ 对采矿工业场地等采取护坡、挡渣、防洪排水与植树绿化相结合的措施。
7.7 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服务期满后,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的土地适宜性较差,但地形相对较好,与周边地形地貌也较为协调。考虑到周围大多数为山林地,因此,在生态恢复之前,必须对平硐进行闭坑处理,并拆除矿区内的建(构)筑物,再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植被重建恢复。
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14.1 符合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为铁矿开采项目,开采能力为3万t/a,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同时,拟建项目满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皖国土资【2004】179号)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修订)中生产或在建矿山开采规模3万t/a的规定。
14.2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适;本项目拟采取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竹园头铁矿3万t/a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繁昌县黄浒镇竹园头矿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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