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子矶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板子矶,又名鹊起矶,在安徽繁昌县西北25千米的荻港下游,板子矶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是由芜湖市板子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芜湖市板子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承担“板子矶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板子矶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是由芜湖市板子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650m,总建筑面积4500m,其中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1600m2;龙王庙:面积500m2;观景廊/游客休闲中心:面积2400m2;环卫设施:可移动式免冲厕所2处、景观垃圾箱30处;绿化工程:面积18920m2。该建设项目预计在2009年11月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的废气主要是餐饮炉灶产生的油烟,项目需安装集中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排放口设在楼顶东侧面向长江。项目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高于90%,可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因此,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由于本项目冬季采暖使用电热锅炉,故不存在燃煤锅炉烟气污染。
   (2)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景区内地埋式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主要是“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的要求后用作矶上绿化等杂用水。在连续阴雨天气环境下,将处理后的中水输送到岸上农田,通过农田土地和农田水体稀释、降解作用,使污染物变成有用的资源。因此,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主要是施工期的噪声源来自建筑机械,声压级在65~100dB(A)之间;项目建成后,没有设备较大的机械设备产生噪声,污水站采用低噪设备,经过房间削减后符合标准要求。而且从现状值可知,板子矶声学环境良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另外,景区内间断、短暂的交通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生活垃圾、餐饮产生的泔水及废油等,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送至项目区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工人集中送到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运出,送至芜湖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板子矶旅游开发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主要是沙质滩涂、荒地和泡桐、水柳、桃树林和部分雷竹林,永久性占地面积为4650m2,占板子矶面积的21.53%;损失的生物量21.73t,占板子矶全矶生物量的35.6%,通过人工绿化、植树造林生态补偿后,实际生物量损失约达到28-30%,项目建成后植被覆盖率不低于86%;必须贯彻“保护为主,开发为辅” 的原则,积极科学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不仅可以弥补现有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损失,甚至可以通过改善物种结构配置、植被类型,使生态系统结构得以优化,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设置了隔离藩后,白鹭、苍鹭、灰喜鹊的栖息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6)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无论是对建设项目开发前后整体景观的质量进行评价,还是就整体的视觉要素(自然度、鲜明性、协调性),以及构成景观的基础性视觉要素(建筑物、园林、绿化等)的评价,均表明本项目建成后,景观环境质量将有较大地提高,评价结果的均值变化率为0.58,即视觉和心理满意度提高了58%。
(7)文物保护
板子矶作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矶上进行建设工程前,必须经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发掘。针对不同文物出现的不同险情,配合文物部门做好现存文物的保护、修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与文物遗迹保持一定的距离。
按照规划部门的设计审定,板子矶上新建建筑体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设内容不能超过繁昌县发改委[2007]121号文件“关于对板子矶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限定的范围 。
危险文物要挂警示、提醒标志牌或在导游指导下参观;在客流高峰期可以通过提高票价限制游客数量,减少对资源的过分利用。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所在区域为划定的荻港休闲旅游区用地范畴,选址合理。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当地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较小,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和论证,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规划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民众对规划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规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 / 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管理部门审批该规划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08年4月15日-2008年4月26日。
您可以通过E-mail、电话、写信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为: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联 系 人:杨文斌 E-mail: ywb2002702@yahoo.com.cn
     联系电话:1365519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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