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白马山硫铁矿5万t/a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5万t/a采选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已建

3、建设单位:繁昌县白马山硫铁矿

4、建设地点:繁昌县孙村镇水口村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万元)

二、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对大气的影响:主要是采矿凿岩、爆破、矿岩的装卸以及在矿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选矿厂矿石破碎、转运等环节产生粉尘;尾矿库的大气污染物是由于风力作用产生的尾砂扬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废石场淋溶水及生活污水如果不经处理任意排放,将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主斜井提升机、空压机站空压机、风机房风机产生的噪声以及选矿设备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本工程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废石和选矿产生的尾矿,另外还有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如果任意堆放或处理处置不当,将会影响环境。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采矿作业粉尘防治措施

井下采矿作业产尘工序有:凿岩、爆破、矿岩的装卸、运输等。为抑制和减少采矿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
  •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
  •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2)、选矿破碎

根据本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本工程在破碎环节不设专门的除尘设备,主要采取湿式破碎方式(原矿石破碎前洒水注水、破碎机进出口实施喷雾洒水)以达到抑尘的目的。破碎前原矿石含水率保持在8%左右,即可基本达到良好的降尘效果。

3)、道路扬尘

道路运输扬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加强道路养护;定期洒水或扬尘抑制剂;道路两侧绿化;限制车速等。

  • 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这样可保证汽车平稳行驶,防止因汽车剧烈颠簸造成的产尘量。
  • 加强路面清扫工作、根据路面状况及时给路面洒水或喷洒扬尘抑制剂,如氯化钙水溶液等措施。如采用定期洒水进行路面抑尘时,为防止冬季路面结冰,可在水中加入适量食盐(水:食盐=10:3),采用氯化钙水溶液喷洒路面是将氯化钙掺入水中,制成10%~50%的水溶液喷洒路面,比洒水的降尘效果好且作用时间久。
  • 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即可阻留扬尘,降低噪声,又可美化环境。
  • 限制车速,车速在15km/h以下,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4)、尾矿库扬尘

尾矿库产尘部位主要集中在干坡段,为了抑制尾矿库干坡段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产生扬尘,主要采取多管放矿的措施,减少干坡段面积,并安装洒水设施定期洒水,增加尾矿含水率。尾矿后期坝,分期堆存,在每期坝外坡,采用土工布覆盖,片石护砌,防止尾矿粉尘飞扬,污染库区环境。

5)、废石场、采选工业场地扬尘

在干旱、大风天气下废石场、采选工业场地易起扬尘。为此企业拟采取定期洒水措施(采取管道定点洒水系统和汽车移动洒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抑尘,水源全部使用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山正常运行时井下涌水排放量最大约600m3/d,尾矿废水量为367 m3/d,降雨季节废石场(淋溶水按最大24h降雨量计算为242.9m3/d)。废水处理站处理时间按每日处理24h进行设计,考虑到废水场淋溶水受降水条件影响较大,处理设施设计最大处理规模为60m3/h,可满足废水量的处理要求。

2)、尾矿废水处理:选矿厂排出的水主要为尾矿水,尾矿水量367m3/d。尾矿水在尾矿库内停留一段时间,使其自然曝气、氧化、吸附和沉淀等,达到净化目的,尾矿库溢流水正常情况下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之后返回选厂循环使用,暴雨季节溢流外排至尾矿库下游澄清水库,之后泵入废水处理站一同进行处理回用或排放。

3)、生活污水处理:本项目办公区生活污水评价建议采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中推荐的生活污水组合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该设备具有操作简便、维修方便、效果好、耗电量小(吨水耗电≤0.3kw.h)等特点。该设备进水水质要求:BOD≤250mg/L;COD≤450mg/L;NH3-N≤40mg/L。其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评价建议用于厂区绿化,即可避免污水外排污染水环境,又可以节省水资源。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移动噪声源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除尽量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外,进一步优化车间及厂区的布置,对于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治理措施。。

由于车流量的增加,特别是重载车流量增加,对矿区所在地势必带来一定的道路噪声影响和扬尘等污染,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和实施“清洁运输”措施。本工程对道路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为减少道路的噪声影响,应采取措施如下:

1)、降低机动车辆噪声辐射,是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最有效和最重要的措施。

  •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
  • 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音响信号装置噪声等偶发噪声;
  • 重点检测和控制、定期保养和大修高噪声车辆消声器、刹车机构、发动机罩、车体板件等涉噪设备;
  • 车况完好,降低车速。

2)、道路两侧植树绿化,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程,既可以吸收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又可以降低噪声,减轻扬尘,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综合环境效益。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矿废石

本工程采矿年排放废石约1.0万t,目前在井口工业场地西侧低地设置废石场I,选厂西侧设置废石场II,占地面积分别为2000 m2、1000m2。前期产生的废石大部分进行了综合利用,剩余部分暂存于废石场I。

本项目废石场选址,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① 废石场靠近采场,缩短废石运距,运输顺畅,既有利于生产管理与维护,也有利于破碎小块废石的综合利用和外销转运。

② 集中堆放废石,废石场利用自然冲沟,减少占地,不占耕地,有利于被征土地复垦,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③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偏简单,无不良地质现象,无较溪沟流径废石堆场坡脚,而废石物理力学性质好,因此,废石场具有较好的整体稳定性。堆场容积能满足全部排弃的废石量。

2)、尾矿

选厂年产生尾砂3.3万t(2.35万m3)。采用存放于尾矿库的方式处置。尾砂排入选厂南侧尾矿库。尾矿库总有效库容15.8万m3,本工程服务年限内尾砂量约14.1万m3,尾矿库可满足矿山服务期内尾矿排放的需要。

3)、污泥

废水处理站产生物化污泥约12.1t/d,全部堆放于废石场,废石场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36.72t,收集后定期送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本工程固废的处理处置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去实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采选5万t/a铁矿的小型地下矿山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于开发利用铁矿资源、提高我国矿石自给率等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选址适宜、建设条件比较好,项目区环境容量大,根据项目预测评价,在采取完善、具体可行的防治污染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外界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容量范围内。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符合环保政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在芜湖环境在线网站上设置《繁昌县白马山硫铁矿5万t/a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连接,公众若要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信息,可以在报告书报批之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咨询,联系方式见下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1)对本项目的支持与否的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民众生活以及周围环境有何影响;3)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繁昌县白马山硫铁矿

联系人: 蒋同柱

联系电话:1395537880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学东

联系电话:0555-2404635

电子信箱:wxd_222_sa@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的起止时间

公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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